【长沙忆旧之六】打跪碑
“官兵捉强盗”一般是在夏日的夜晚玩的,玩得汗流浃背,累了,洗澡,歇凉,睡觉。而“打跪(长沙话读“盔”音)碑”则是白天,在街头巷尾玩的。在学校里是万万不能玩的。老师认为这是一个不文明的游戏,不能登学校的大雅之堂。据说,这也的确是那些捡破烂的孩子首先玩起来的,渐渐地便广为流传开来。因为它对场地要求不高,也不需要什么工具,也没有什么钱财、物品的输赢。所以广受小孩子的欢迎。
捡两口窑砖,一口平放在地上,这就是碑的“座基”。另一块就竖立在它的上面,这就是“碑”。一般是三五个人参玩,不分队;参与的人多时,则将打碑的人分成两队。争夺打碑顺序,一般采用铜坨剪刀布的方法来确定。
其排队打碑方法有两种:一种是报名排队法,即"张三"说完后排在最前面,"李四"报完名后报排在第二,"王五"报完名后排在第三,其余依次报名并排队,这是人少的方式;人多时就分为两个队,采用ABAB的排队的方式按序排队。排完队就可开始用自己的"矢"(即一块半截窑砖)去打大家立好的碑了,一旦他的"矢"把碑打倒了,他便获得奖惩权,他可以处罚任何一个人跪下、加跪、立碑和营救任何一个运动员起来、取消加跪等。因此,在打碑前必须把这些奖惩内容清楚、宏亮、正确地喊出来。所谓清楚,就是罚某人跪下!加跪!立碑等喊得清清楚楚;所谓宏亮,就是所喊的大家都听得到;所谓正确,就是喊的内容无错误。这就是说,喊某人跪下,该人是没有受罚的;喊某人加跪,他一定是跪着的;喊某人立碑,他一定是没有受罚的人;喊某人起来,该人一定是正在跪着受罚,并且无加跪;喊某人取消加跪,他一定是正在受加跪处罚的。最多只一人跪下、一个加跪、一个起来、一人取消加跪、两人立碑等,不能同时罚两个跪下,也不能罚没有跪下的人加跪;不能同营救两人起来,也不能喊受加跪处罚的人员起来。如果忘记喊某人或某人立碑,打倒碑后自己去立碑。
打碑人虽然喊得对,但他没有把碑打倒,所喊也无效,自动站出界外,由后面的人上前来打碑,直至打完这一轮。不管这一轮把碑打倒多少次,只要有两队的队员还在打碑,比赛就要进行下去。一旦出现某一队将对方全部处罚成跪下或加跪后,使他们失去营救能力时,该场比赛结束,胜负自分,又重开始新一场的比赛。具体的打法就是打碑的人就在横线的后方站立,大喊一声:“某某某跪了!”然后就把手里的砖头丢出去打那碑。如果打中了,那么被叫的人就得跪了下来;如果没打中的话,就轮到那被叫的人“报复”了。周而复之。第二轮则继续叫:“某某某跪三年。”打中了的话,那跪的人则得跪三轮,才能“释放”。一轮就是一年,“刑满即释放”,站了起来,参加新一轮的“战斗”。如果跪的人有好友帮忙的话,好友则也可以叫:“某某某起来。”打中了,就可以起来了。当然,这中间还有些细则,时间一久,也就忘了。最得意之处,即某人“眼法”好,力挫群雄,叫其余的人都跪下来了。看到那齐刷刷的很自觉的跪了一排人,那种“成就感”还是蛮强的。
这游戏可以锻炼小孩子的臂力,脑子的思维敏捷,团队精神。我也玩过几次,由于“眼法”不好,臂力也不如人,每次都差点把“牢底坐穿”,不敢再玩了。但喜欢看别人玩,看到别人跪的样子,真有点忍俊不住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。 七绝一首: 打跪碑(新韵) 竖立窑砖四五米, 邀来伙伴比谁能。 狂言一口都来跪, 未中碑标矮自身。 |